36 氪獲悉,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門公開征求對《汽車數據出境安全指引(2025 版)》的意見。其中提出,汽車數據處理者向境外提供汽車數據,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申報數據出境安全評估:(1)向境外提供重要數據;(2)自當年 1 月 1 日起累計向境外提供 100 萬人以上個人信息(不含敏感個人信息);(3)自當年 1 月 1 日起累計向境外提供 1 萬人以上敏感個人信息;(4)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向境外提供個人信息;(5)國家有關規定明確的其他需要申報數據出境安全評估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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