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甲骨堂 Author 甲風
在國民黨軍中有嫡系和雜牌之分,大家可能以為兩者之間必定是 " 涇渭分明 ",但實際上也可能是 " 你中有我 ",混雜在一起的狀況。
比如國民黨軍的第 54 軍,在抗戰后期向駐印軍輸送了兩個主力師之后,又將中央軍嫡系第 36 師和從胡總南部調來的第 8 師編入,再加上該軍留下的第 198 師,再度湊成了 " 三師之軍 "。
此三師雖然以歷史計,各有淵源,不過此時均已是中央軍嫡系部隊;而且在 1945 年初第 54 軍被確立為美械軍之后,全部換裝美械。。
可以說除了駐印軍的兩個軍之外,第 54 軍已經是國民黨軍中裝備最好的部隊了。
到東北后,該軍又將錦州鐵路局交警總隊改編的暫編第 57 師編入,補齊了三師制。
但相較于前兩個美械師,這個暫編第 57 師的人員、裝備均不充實,這就是第 54 軍中的雜牌師了。
而在當時國民黨軍均感缺乏步兵之際,還流行將輸送、工兵單位當做步兵之用;有些是當做獨立部隊直接使用,還有的則是合編使用。
第 54 軍因感于暫編第 57 師戰斗力太差,而本軍另外又只有兩個師,所以便將軍直屬的輸送、工兵和主力師所屬的工兵單獨編組了一個團,甚至還賦予數字番號——第 540 團。
這個團的組成為第 54 軍直屬人力輸送團第 1 營、軍直屬工兵營、第 8 師工兵營、第 198 師工兵營組成。
將輸送、工兵都編為步兵了,那這些活兒誰干呢?
而且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當時的國民黨精銳軍中普遍編入了一個汽車連,汽車的使用釋放了相關的輸力。
另外在軍、師直屬的工兵方面,實際上應當還是有所保留的,即將真正具備工兵能力的骨干留下,而將普通充數的用作步兵。
這樣的話,在必要時也有人可以架橋、開路,但又能擠出些兵力,專門組建了一個團。
當然,這樣的團不會有太強的戰斗力,尤其是進攻戰力,因此一般用作防守之用。
第 54 軍即將第 540 團用于興城守備,稱之為興城守備隊;同時還可指揮同在興城的暫編第 57 師第 1 團第 2 營一部、2 個騎兵連、當地的保安、警察武裝等。
在遼沈戰役中,東北野戰軍第 4 縱隊殲滅了興城之敵后,統計繳獲了 60 炮 21 門、火箭筒 2 具、擲彈筒 2 具、輕重機槍 158 挺、長短槍 1676 支。
以這個裝備情況來看,興城顯然是有城防,但無重火力的。
不過從 60 炮的繳獲數來看,足以給第 540 團的每個步兵連配備 2 門,大約等同于中央軍的一般水平,但弱于嫡系水平。
從輕重機槍的情況看,配備率還可以。
因為以一個步兵連配 9 挺輕機槍,一個步兵營配 6 挺重機槍計,全團需輕機槍 81 挺、重機槍 18 挺,總計 99 挺之數。
由此可見,其自動火器的配備情況還算不弱。
至于長短槍方面,基本也能滿足第 540 團的步兵需求。
當然,大家別看說 3200 多人才 1600 多支長短槍,這個比例似乎不高。
實際上 60 炮和輕重機槍都是占用不少兵力的,而且以當時的軍隊編制來說,本就不是人人配槍,因此這個槍數倒也符合普通步兵團的情況。
第 54 軍因為是嫡系部隊的緣故,因此能從所得武器中勻出來,再配備這么一個團來;如果是雜牌部隊的話,就沒有這個資源了。